读诗人语3——我渴望疯一回
2010-03-16 22:09:04| 分类:
书刊读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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爱屋及乌是说,喜欢上一栋房子,也就一同喜欢上了房子上的乌鸦。
其实,乌鸦真没什么不好,同样是万物之灵,它的坏名声,全拜人的喜好所赐。能恨当然也能爱,爱上乌鸦,没什么不好。
如果说爱的那个人是房子,对方的缺点是乌鸦,一样纯属正常。都说恋爱是疯狂的,它可以让人接纳对方的一切,包括所有的不好。情人眼里出西施,王八瞪绿豆,事情到这个份上,已经无外乎他者了,缺点算什么。何况,对个人本身来说,别人眼中的自身缺点未必就是不好。
当爱上“缺点”,外人单纯地看来,两个字:疯了。有人把恋爱说成“迷恋在缺点中不能自拔,就如疯子”,应该是很恰切吧。
偶然读到黄昏的《温暖》,或许一份“喜欢”,就能转化所有的“缺点”。
她的毛衣有火红的色彩
让我的眼睛十分温暖
使我想象,一群羊
应该是什么样的颜色
我曾经见过白色的羊群
那是一群很冷的色彩
它们在草原上流动
整个草原就温暖起来
倘若能从红色的毛衣感到白色不再是冷色调,那么该是到境界了吧。
然而自己一直能看到他者的优点和缺点,理智叠加理智的背后,我清楚地觉得,自己没疯,或者说,还没有完完全全地爱上。
当一个她迎着我走来而远去,又一个她迎着我走来又远去,再一个她迎着我走来再远去……就像电影镜头的游移。总觉得,她们都在我一米开外的地方,有一阵风掠过时,我始终没有抓住什么,留在记忆里的只是正面靓影和窈窕背影。
真就没对她动情吗?可是,是眼睁睁迎着她来、默默地注视她离去呢!
就隔着这一米的鸿沟,清醒时不敢跨越。
不能老这么路过了,再有迎着来的她时,疯一回吧,跨过去,抓住她飘过时的飞起的衣袂或长发,或许,真就能留住脚步了。
这句话,该是劝人用的,也劝回自己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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